“天下之色,皆男胜女。 羽族自凤皇、孔雀以及鸡雉之属,文彩并属于雄,犬马之毛泽亦然。”晚明期间一名官员以自然界中雄雌艳丽之分来强调男子的绝色胜于女子,在古书中曾如此描绘男子的“美”——“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匹。”
男色之美与女色之美的偏重点不同,因为男女之间力量的对比,古今以女色被窃为多,窃男色者甚少,却也并非无。2016年,广州一美艳大妈为了窃色亦为窃财 ,利用迷情药水,将11名年轻男子侵害,因为前因后果太过离奇,竟无一名受害者报警,直到第12名受害者出现,一切才真相大白,而这名美艳大妈的犯案过程让人实在瞠目结舌。
2016年8月28日,广州荔湾区警方接到一则报警,一名年轻男子在电话那头支支吾吾称自己的财物被人偷了,但是具体细节他却并不愿说出。待到报案人来到警局,警方更觉奇怪,因为对方不像报警的,如此紧张反而像是自首的。
警方调取出年轻男子在案发时所住酒店监控,随着监控画面的出现,男子十分激动指着画面中一名女子激动大喊,称对方就是那个小偷加骗子。
监控中的女子和报警男子之间举止亲密,显然并不仅仅是小偷和失主关系这么简单。经由警方耐心询问,报警男子终于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男子名叫李福顺,李福顺名字听上去比较传统,但他这个人却并不传统,酒吧夜场就是他的天下,经常在各种娱乐场所混迹的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败在一个中年女子身上。8月27日,李福顺依照惯例在酒吧勾搭美女时,遇见了一名打扮成熟长相魅惑的美艳女子,女子自称叫作刘芳华,刘芳华的成熟稳重在李福顺看来比其他女孩更具魅力。
两人交谈甚欢,在暧昧的气氛中,一同心照不宣地朝着旁边的酒店走去,在酒店房里中,两人进行了美好接触,事后,李福顺喝下了刘芳华给他拿的一瓶汽水,随即便没了意识,等到第二天早上醒来便发现自己的钱包和手机全部不翼而飞。
钱财的丢失然后李福顺肉疼报了警,但他却不想承认自己是被一个女人骗了,于是不愿讲出自己的经过。通过李福顺的供述警方通过监控和走访,确定这个所谓的刘芳华,就是经常流窜在各大娱乐场所,依靠偷摸拐骗为生的“华姐”。
刘芳华被捕后承认了自己利用迷药将年轻男子迷晕从而骗财骗色的罪行,在刘芳华的交代下,警方统计到,被其药侵害的并非只有李福顺一人,而是足足有十二名年轻男子,可除了李福顺以外,无一人报警控诉,甚至有些在警方已经掌握了证据的情况下,依旧否认自己是受害人,从他们的行为中,我们可以看得出,这些男子觉得自己的面子比所谓的公道更为重要。
他们给所有利益受到侵犯的人,充当了一次反面教材,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甚至歹徒的行为已经上升到了刑事犯罪情节,请务必要及时报警求助,让法律将这些不法分子惩处,而非放纵他们继续罪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应当被定为抢劫罪,在赣州,刘芳华利用迷药将受害者迷晕,趁受害者不知反抗时,将其财物抢走,构成利用其他方法进行抢劫。
抢劫罪的惩处范围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涉及持枪抢劫,入户抢劫,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属于极其严重情节,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刘芳华虽然是在酒店房间内进行抢劫行为,但她并非非法进入,无法构成入室抢劫,刘芳华多次凭借自己身材外貌特点对年轻男子加以诱惑,屡次犯罪,故意性和目的性极强,应当按照一般抢劫罪行进行惩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内从重判处。刘芳华的最终刑期并未公布,但作为有名的女性采花大盗,想必并不会轻饶。
案件随着刘芳华的落网结束,此案件在彰显了法律的惩治性以外,也在提醒着广大男性同胞,即便作为力量相对较强的男性,出门在外,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切勿被美色引诱就丢了警惕,有时候越是意想不到的东西可能还真就会突然发生。